您好,欢迎光临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扫黑除恶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扫黑除恶

榆林高新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实施方案

发布者:saoheichueban发布时间:2019/1/28 10:08:28来源:本站阅读:1575字体:[]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扫除本行业内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攻战,斗争不走样、不走过场。经研究,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高新区决策部署情况,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要求,不断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名知晓、全公司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提高科室负责人、广大职工的法治观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始终保持对公司附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外部影响正常供水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证公司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高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落实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和要求,成立榆林高新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上报贵办:

 组  长:张建军

 副组长:李白彬

 成  员:白耀凯  石  军  武宏梅  王文娟  张  琪  王天义  艾尚友  郭媛媛  曹培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艾尚友兼任。

 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领导小组,督促本单位内外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公司各科室以及全体职工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及《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岗位,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活动,梳理线索信息,特别要加强对单位周边供水区域涉黑涉恶情况的排查摸底,重点打击偷盗、破坏管网,影响居民群众正常供水情况的排查摸底;坚决遏制公司内部聘用人员、职工中的涉黑、涉黄、涉毒的不法行为;杜绝发展“兄弟”以及“拉帮结派”和科室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四、实施步骤

(一)认真学习精心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公司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专题学习、专题部署、落实线索排查责任,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摸排清理掌握情况: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做到内外全覆盖,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本次行动,后勤保卫科与各科室成员重点针对职工中有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密切的、喜欢在同事之间拉帮结伙的、有暴力倾向或精神问题等不稳定因素的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登记。

(三)营造浓厚氛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加大公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画及标语,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的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向全体职工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职工遵守法律法规。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位职工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岗位,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涉黑涉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送报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公司领导干部、广大职工、职工家属行动起来,向扫黑办、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最大限度挤在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联合高新区公安局、派出所加强公司生产周边巡逻,邀请法律工作者到公司开展讲座,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员法治观念。各科室、各班组迅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预防为主”专题会,让每位职工都知晓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扫黑除恶的意义、政策、措施、要求。

 五、严格落实,公司综合治理,为了进一步加强榆林高新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严肃纪律,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要求,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涉黑、涉恶专项半争线索滚动摸排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开展专项斗争线索滚动摸排任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二)公司职工有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三)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四)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恃强凌弱、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

(五)有组织的从事“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七)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组织或受雇他人充当“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八)为谋取不法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生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九)强政策、重高压,全面排查阻扰供水事业发展的黑恶势力,重点排查供水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等领域影响供水发展的黑恶势力,发现线索,及时按程序上报。

 六、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10  0912-6667120

          

 

 

            榆林市高新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顶部】 【关闭

Copyright 2005-2020 版权所有: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号:陕ICP备16018665号-1
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高新区圣景路16号                                        联系方式:0912-2331911
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05-2015 版权所有: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号:陕ICP备16018665号
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高新区圣景路16号                                        联系方式:0912-2331911
技术支持:   后台管理